立法為民,法貴便民。立人民需要的法,立人民擁護的法,是人大立法的永恒主題。
日前,歷經三次審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,經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,為9億多人的集體經濟權益提供法治保障。
為了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立到廣大農民的心坎上,從納入立法工作計劃到正式出臺的兩年多時間里,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始終堅持人民至上,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,在立項、起草、審議、評估等全流程各環(huán)節(jié),廣泛充分地聽取人民群眾特別是廣大農民的意見建議,確保法律真正體現農民利益、反映農民愿望、維護農民權益。
為民立法,民主立法。法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是實現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,是推進立法公開、擴大公眾有序參與的重要途徑。根據立法法的規(guī)定,列入常委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,應當在會后將法律草案及其起草、修改的說明等向社會公布,征求意見,但是經委員長會議決定不公開的除外。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的時間一般不少于三十日。
起草過程中,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分別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8日、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27日,兩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共收到線上15191人提出的39033條意見,線下群眾來信850余封。多年來,還有不少全國人大代表關心關注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的立法進程,并提出不少真知灼見。從醞釀起草到審議通過,全國人大常委會邀請有關方面的全國人大代表參與立法調研、座談研討會等,推動人大代表全過程深度參與立法;還通過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向全國人大代表征求意見,收到13名代表提出的33條意見,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讓民主的智慧在立法進程中持續(xù)“閃光”。
廣察民意,匯聚民智。2024年是黨中央提出建立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制度10周年。10年間,從無到有、從小到大、從個別地方到全國范圍,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在實踐中不斷探索、扎實推進、深入發(fā)展,讓群眾有更多機會充分表達自己的立法訴求,并及時傳遞到國家立法機關。截至目前,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設立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45個,帶動省、市兩級人大設立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7300多個;先后就183件次法律草案征求聯(lián)系點意見27880多條,其中有3200多條被立法研究吸納。一頭連著國家立法機關,一頭系著基層人民群眾,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開創(chuàng)了民主立法的新局面,成為國家立法“直通車”的閃亮名片。
2023年1月初,江海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收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下發(fā)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(草案)意見征集工作任務。為更好發(fā)展農村集體經濟、維護農民合法權益,江?;鶎恿⒎?lián)系點堅持在春節(jié)假期前接連召開了三場座談會,向村民、人大代表、基層工作人員、有關部門等征求意見。據悉,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立法過程中,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針對性地向廣西三江等15個基層立法聯(lián)系點發(fā)函征求意見。對于各種途徑收集到的群眾意見,通過法工委發(fā)言人記者會等形式,及時反饋研究處理情況。
民之所呼,法有所應。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不斷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的途徑和渠道,目的就是集萬民之智、納百家之言,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法治獲得感。
哪里有人民群眾的關切和期待,哪里就有立法機關的關注與回應。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制定過程中,人民群眾對法律的意見主要集中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定義、加入與退出、身份喪失以及婦女權益保護等方面。對于這些意見,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逐條梳理、研究和評估。在這一過程中,許多來自人民群眾的“金點子”,最終成為立法為民的“金鑰匙”。比如,草案初審稿曾規(guī)定,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婦女成員不因喪偶、離婚而喪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。對此,有的社會公眾提出,這一規(guī)定不應局限于婦女成員,對于入贅女婿也應給予同樣的保護。于是,草案二審稿就將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婦女成員”改為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”。
“法非從天下,非從地出,發(fā)于人間,合乎人心而已?!比珖舜蠹捌涑N瘯粩嗤晟泼裰髅褚獗磉_平臺和載體,持續(xù)健全吸納民意、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,根本目的是在高質量立法中有效保障人民權益。2025年5月1日,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將正式施行。沐浴法治陽光,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必將不斷發(fā)展壯大、惠及億萬農民,為加快實現鄉(xiāng)村振興提供重要保障。
編 輯: 張峻銘
責 編: 于浩